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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(丰台区法治宣传栏)

信息来源:办公室
发布日期:2017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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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

(2017)年度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规定,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就“制作丰台区法治宣传栏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各供应参与方前来竞标:

一、项目编号:
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政府机构采购

三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
四、采购内容及数量:

序号

采购内容

规格

数量(块)

预算金额(元)

1

不锈钢橱窗

3000×1200×2(埋、带1000×6600顶)

5

74450

2

不锈钢字法治中国梦

600*600*3800

1

9000

3

法字立体雕塑

1250*1250*1250

1

16385

4

圆型雕塑宣传栏

1200*1400

7

39200

5

方型造型宣传栏

600*600*1200

6

11088

6

花式造型宣传栏

450*450*1200

5

7905

7

不锈钢立体字

400*400*50

11

3520

8

LED高清户外显示屏

2630*1484*2000

1

37360

 

 

五、合格供应参与方的资格要求:
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参与方资格条件。

2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。

3、能够开具制作费项目等额正规税务发票。
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。

六、采购质量要求及价格构成:

1、质量要求: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。产品须是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规定的正规产品。保修期为3年。供应方须有相关能力,必要时将作现场调查核实。

2、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:包括以上产品和服务价格,以及运输、装卸、配件、安装、调试、维护、废弃物处置、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。

七、参与采购谈判供应方应提供以下资料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:

1、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《税务登记证》《社保登记证》(新版三证合一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)复印件;   

2、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;

4、效果图;

5、报价表(含项目构成明细)。

以上资料需在采购会现场提供。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(原件核对后归还),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四份)。

八、投标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:

供应参与方应于2017年8月2216:00时(北京时间)前将《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参与方报名单》(附件)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tyifazhiqu@163.com后,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,逾期发送视为无效。

九、具体采购会召开时间,以各供应参与方收到项目参与通知为准。

业务咨询:王晖      采购事项联系电话:638282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