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(丰台区法治宣传栏)
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
(2017)年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规定,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就“制作丰台区法治宣传栏”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各供应参与方前来竞标:
一、项目编号: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政府机构采购
三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四、采购内容及数量:
| 序号 | 采购内容 | 规格 | 数量(块) | 预算金额(元) |
| 1 | 不锈钢橱窗 | 3000×1200×2(埋、带1000×6600顶) | 5 | 74450 |
| 2 | 不锈钢字法治中国梦 | 600*600*3800 | 1 | 9000 |
| 3 | 法字立体雕塑 | 1250*1250*1250 | 1 | 16385 |
| 4 | 圆型雕塑宣传栏 | 1200*1400 | 7 | 39200 |
| 5 | 方型造型宣传栏 | 600*600*1200 | 6 | 11088 |
| 6 | 花式造型宣传栏 | 450*450*1200 | 5 | 7905 |
| 7 | 不锈钢立体字 | 400*400*50 | 11 | 3520 |
| 8 | LED高清户外显示屏 | 2630*1484*2000 | 1 | 37360 |
五、合格供应参与方的资格要求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参与方资格条件。
2、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。
3、能够开具制作费项目等额正规税务发票。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。
六、采购质量要求及价格构成:
1、质量要求: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。产品须是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规定的正规产品。保修期为3年。供应方须有相关能力,必要时将作现场调查核实。
2、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:包括以上产品和服务价格,以及运输、装卸、配件、安装、调试、维护、废弃物处置、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。
七、参与采购谈判供应方应提供以下资料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《税务登记证》《社保登记证》(新版三证合一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)复印件;
2、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;
4、效果图;
5、报价表(含项目构成明细)。
以上资料需在采购会现场提供。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(原件核对后归还),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四份)。
八、投标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:
供应参与方应于2017年8月22日16:00时(北京时间)前将《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参与方报名单》(附件)及本公司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tyifazhiqu@163.com后,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,逾期发送视为无效。
九、具体采购会召开时间,以各供应参与方收到项目参与通知为准。
业务咨询:王晖 采购事项联系电话:638282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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