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(司法所门楣)
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网络招标书
(2017)年度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规定,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,就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各供应参与方前来竞标:
一、项目编号:
二、采购组织类型:政府机构采购
三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
四、采购内容及数量:
| 序号 | 采购内容 | 简要技术、用途、时间要求 | 数量(块) | 预算金额 (万元) |
| 1 | 司法所门楣 | 依据实际测量情况 | 2套 | 18500 |
| 2 | 行政徽章 | 铝合金烤漆徽章 | 2个 | 800 |
| 3 | 门头展板中英文字样 | 用15MM厚白色亚克力雕刻制作 | 2套 | 2500 |
| 4 | 户外指路牌 | 2.5m*40mm*80mm | 3套 | 14000 |
| 5 | 室内背景墙 | 2.65m*1.5m | 1套 | 2500 |
| 6 | 门楣顶部板材 | 1.65m*3.85m | 1套 | 3200 |
| 7 | 安装费 | 需在11月1日前完成 | 4项 | 4000 |
| 8 | 运输费 |
| 4项 | 3500 |
| 9 | 制作费 |
| 2项 | 4000 |
五、合格供应参与方的资格要求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参与方资格条件
2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。
六、采购质量要求及价格构成:
1、质量要求:投标者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。产品须是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规定的正规产品。供应方须有相关能力,必要时将作现场调查核实。
2、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:包括以上产品和服务价格,以及运输、装卸、配件、安装、调试、维护、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。
七、参与采购谈判供应方应提供以下资料(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):
1、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《税务登记证》《社保登记证》(新版三证合一的《营业执照副本》)复印件;
2、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(资质)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;
5、报价表(含项目构成明细)。
以上资料需在采购会现场提供。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(原件核对后归还),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八、投标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:
供应参与方应于2017年10月17日16:00时(北京时间)前将《丰台区司法局采购项目参与方报名单》(附件一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ftqsfjcg@163.com并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,逾期发送视为无效。
九、具体采购会召开时间,已各供应参与方收到项目参与通知书电子邮件为准。
业务咨询:付星辰
采购事项联系电话:638264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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