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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害了!公证服务!——盘点2017年与您相关的公证服务新变化

信息来源:公证管理科
发布日期:2017-12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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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百姓身边法律服务好助手的公证,2017年有哪些新变化与您息息相关呢?

三项“新变化”帮您盘点:1、免遗标准新变化:自2017年6月10日起对申办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不再收取公证费用。此外,低保人员、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及申办救济金、低保、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,也免收公证费用。2、提速增效新变化:在推行一次性告知、首问责任、双休日值班等措施基础上实现办理部分公证业务“最多跑一次”,为办理遗体捐献的当事人免预约免排队即来即办,开通暑期涉外业务绿色通道快捷高效办证。3送达方式新变化:开通邮寄快递服务业务,根据当事人需求,在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邮寄、快递等方式送达公证书。